明光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年度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

    发布时间:2023-12-05 10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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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明光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年度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

    一、明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某虚假宣传案

    2023年3月2日,明光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,反映当事人宣称其销售的“初乳羊奶蛋白粉”和“土蜂屋人参蜂蜜”对相关疾病有治疗作用,涉嫌虚假宣传。经查,当事人于2023年2月27日从江西正和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购进“初乳羊奶蛋白粉”和“土蜂屋人参蜂蜜”各81罐,售价是320元/套(每套各有3罐“初乳羊奶蛋白粉”和“土蜂屋人参蜂蜜”)。当事人在销售过程中称上述产品是羊奶粉,能治腰酸腿疼、腿抽筋、糖尿病。蜂蜜放在羊奶粉里面效果更佳,其宣传内容易使公众误解该产品对相关疾病有一定的治疗作用,存在欺骗、误导老年消费者的行为。截至案发,共销售16套,销售额5120元。

  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,明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,处罚款8000元。

     

    二、明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加油站价格欺诈案

    2023年3月16日,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单称,某加油站存在价格欺诈行为。经查,该加油站前的价格宣传牌上标称"92#汽油汽油现金优惠7.05元/升”,实际结算92#汽油单价7.74元/升,未按该加油站标称优惠价进行结算。

  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第十九条第二项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,明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第二十三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,处罚款2万元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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